案例简介
2020年春节前,周与聂协商,聂承包材料为周家安装玻璃雨篷。接下来的工作后,聂依法施工,但在安装玻璃雨篷的过程中,他因踩空楼梯摔倒而受了重伤。在协商赔偿事宜时,聂为周安装了玻璃雨篷,以承包或雇佣关系进行赔偿。
争议焦点
分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聂在安装玻璃雨棚时受伤,应确定为雇佣关系或合同关系。
第一种观点认为,它应该被认定为合同关系。原因是:周没有雇佣聂,而是安装雨篷承包商材料,安装雨篷工具由聂带来,聂根据自己的安装技术安排工作,交付劳动成果,周和聂属于合同法律关系,聂受伤,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它应该被认定为雇佣关系。原因是周将新建房屋的玻璃雨篷交给聂安装。聂安装完毕后,他与周结清了项目资金。由于周家的玻璃雨篷需要安装,并暂时要求聂安装,聂承诺帮助周安装。安装费由周支付。周与聂形成雇佣关系,周应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专业合同法律师分析
同意第一种意见。
确定本案性质的关专业键在于如何定义雇佣关系和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根据雇主的指示和安排,为雇主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动,雇主根据雇主提供的劳动支付报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关系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劳动成果、合同人支付报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不同的主体地位
雇佣关系以劳动力为合同的目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雇主支付劳动报酬,雇员交换劳动本身。雇员没有独立选择工作安排的权利。雇主可以随时指挥和安排雇员的工作。在合同关系中,承包人在完成工作时具有独立性,双方地位平等,没有控制和服从关系。承包人对合同活动享有独立控制权,属于独立合同人。
支付劳动力的性质是不同的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交付劳动力本身,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关注劳动支付的过程,而不对劳动产生的结果负责。合同关系是提供劳动成果的独特技能,关注劳动支付的结果,劳动过程只是获得结果的一种方式。
合同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关注雇员的劳动能否满足需求,雇员关注雇主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否达到预期,雇佣关系的结束不需要雇主掌握具体的工作技能,只需要掌握一般的劳动技能,即正常工人可以完成,不需要提供相应的机械设备等。在合同关系中,定制人不提供设备和技能,而是根据承包人的技能、生产设备、规模等,作为工作条件,承包人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是否能完成工作,是否能获得利益,决定是否建立合同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聂根据周的需要安装了玻璃雨篷,并与周达成了安装成本。他根据自己的安装技术和工作设备交付了安装好的玻璃雨篷,独立完成了周所需的工作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至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制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制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合同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目标、数量、质量、报酬、合同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当事人约定的除外。合同的对象是完成特定的工作。合同的对象是合同的目标,合同的目标也可以称为合同的目标。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周某与聂某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周某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深圳市专业合同法律师。
委托人授权是否仅适用于单纯的委托合同关系?深圳合同律师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