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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间借贷律师每日一问:民间借贷的这些问题,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3-10-20 11:07 点击: 关键词:深圳民间借贷律师,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有关问题你了解多少呢?不用着急,深圳民间借贷律师以为您整理。

深圳民间借贷律师每日一问:民间借贷的这些问题,你了解多少?

  1.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进行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之间可能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并不当然可以影响中国民间借贷服务合同关系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公司合同的效力。如果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不要求必须以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无须中止审理。

  -----《最高国家人民对于法院建设公报(2011年卷)》

  2.如果夫妻一方恶意串通第三者以虚假诉讼编造婚姻债务嫌疑,夫妻一方单方面承认债务,并不一定解除“贷款人”对贷款关系确立有效的举证责任。借款人的配偶不参加诉讼,借款人或者借款人都不明确放弃配偶可能承担的债务份额,为查明案情,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借款人的配偶应当依法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形成实质性对抗。如果贷款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贷款交付的事实,则应根据贷款人的经济状况、资金来源、交付方式、证人等因素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可信度。如果放款人只有贷款证据而没有交付证据,而当事人的陈述有重大疑点或矛盾,则应根据证据规则裁定“放款人”没有履行举证责任,法院应驳回其中索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14年第12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使用的词语、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惯例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条款的真实含义。 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担保借款合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目的是保证贷款人对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便在借款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贷款人权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资金和利息。 从目的解释原则可以看出,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和报表肯定会影响贷款人对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但是,如果不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贷款人将无法了解案件所涉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利于贷款人及时行使权利。 因此,借款人借款两年以上未向贷款人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属于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15年第9期

  4. 所谓民间借贷,实际上是民营企业之间的借贷资金纠纷,其原因应界定为企业贷款合同纠纷。 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公司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应当根据借据的内容、贷款用途和实际支付人确定。 单位使用的,由单位偿还;个人使用的,由个人偿还。 债务主体是针对特定人群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人格和个人人格是混合的。 虽然借据中约定的当事人均为自然人,但双方均为其私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知道实际贷款人为A公司,借款人为B公司,贷款用途,双方的行为均视为公司间的借款。

  ----民事审判指南和参考,第34号

  5.不当得利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乏证据时,不能作为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依据。借款纠纷当事人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主张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法律审判工作指导与参考》总第43辑

  6. 在民间借贷的情况下,确定贷款本金金额的重点应是确定支付的事实,借据中载明的金额一般确认为本金。 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已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照实际放款金额确定本金。

  ----民事审判指南和参考,第47卷

  7.对于中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应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影响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方式等方面问题进行分析综合管理审查判断。对于企业存在借贷发展关系及借贷信息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审判指南和参考系列54

  8.偿债期满后,当事人约定清偿债务,在物权转让程序完成前,债务人悔改不履行清偿债务的约定,债权人请求延续抵押协议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所有权的,应当驳回债权。但是,已经明确,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债权债务原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深圳民间借贷律师每日一问:民间借贷的这些问题,你了解多少?

  ----《民事审判指南与参考》,第58卷

  9.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约定债权、债务履行期限的,债务人继续履行部分债务,债权人接受,其余债务履行期限的,双方未另行约定。 应当考虑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剩余债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剩余债务,但私人借款合同的履行应当有必要的宽限期。

  ----民事审判指南和参考,第60卷

  10.债权人仅凭付款凭证起诉,未提供收据等证据。如果债务人抗辩并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没有借款协议,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债权人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不能认定成立。

  ----《民事法律审判工作指导与参考》第66辑

深圳民间借贷律师每日一问:民间借贷的这些问题,你了解多少?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深圳民间借贷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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