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 律师网隶属于 上海市华荣(深圳)律师事务所, 团队成立于2000年,位于福田中心区,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客户的信赖。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征地拆迁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深圳拆迁律师来讲讲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货币补偿款归谁有

时间:2023-10-18 16:46 点击: 关键词:深圳拆迁律师,公房拆迁

  某市场买卖取得的公有居住房屋,由于城市拓展需要而被拆迁。在此过程中,房屋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但房屋使用权仍然归该买家所有。因此,政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该买家支付了一笔货币补偿款。此时,出资人提出该款项应当归其所有的主张,而该买家则认为这笔款项应归其所有。在此案例中,深圳拆迁律师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这笔货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深圳拆迁律师来讲讲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货币补偿款归谁有

  一、法律分析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使用权是物权中的一种,是指占有人依法行使使用物的权利。而所有权则是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但是使用权仍然归该买家所有。

  此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币补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市场价格和房屋使用面积计算补偿金额。因此,在这个案例中,政府向该买家支付的货币补偿款是合法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但是使用权仍然归该买家所有,因此该买家应该是货币补偿款的合法受益人。出资人不能单方面主张这笔款项应归其所有。

  二、深圳市的相关规定

  在深圳市,有关公有居住房屋拆迁的规定主要包括《深圳市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根据这些规定,政府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合理的货币补偿。对于公有居住房屋,出资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和法律规定处理。

  对于使用权人来说,如果其持有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政府向其支付的货币补偿款应当归其所有。而对于出资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与使用权人协商利益分配,但是不能单方面主张货币补偿款应当归其所有。

深圳拆迁律师来讲讲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货币补偿款归谁有

  三、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对于市场买卖取得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其归属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协议进行处理。对于出资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应当通过协商和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出资人不能单方面主张该款项归其所有。

  总而言之,在类似的案件中,如果出现争议,应当尊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案例

  以下是几个与本文主题相关的案例:

  某市场买卖取得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出资人要求归其所有货币补偿款,使用权人不同意。最终,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出资人拥有该款项的50%,使用权人拥有该款项的50%。

  某市场买卖取得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政府向使用权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出资人要求归其所有该款项,但是被法院判决驳回,认为该款项应当归使用权人所有。

  某市场买卖取得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政府向使用权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出资人与使用权人之间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最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法院判决将该款项按照出资人与使用权人各自持有房屋的面积比例分配。以上案例反映了市场买卖取得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归属问题,以及出资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六、结尾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深圳市的实际情况下,出资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应当通过协商和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但是不能单方面主张货币补偿款归其所有。

深圳拆迁律师来讲讲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货币补偿款归谁有

  深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出现争议,应当尊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市场买卖取得的公有居住房屋拆迁后利益分配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以保障市场买卖的公平和合法性。

 

深圳拆迁律师说离婚后她从前夫那分得92万拆迁款